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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秋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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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信息
进口旧机电的通关流程:
第一步,进口旧机电产品前应确认具体进口货物的“申报名称”和HS编码,同时对照查阅相关文件,确实进口货物是否为“禁止进口旧机电产品目录”内产品。
第二步,进口货物已列入原质检总局2014年第145号公告《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管措施清单》管理措施表2,则应在入境前,在起运地或中转地实施装运前检验,取得装运前证书后方可起运。
第三步,旧机电设备到港后,凭装运前检验证书(列入管理措施表2的旧机电产品)向主管海关申报,海关按要求实施到货检验。
进口二手机电设备思路梳理:
确认是否属于禁止/限制进口旧机电产品
确认是否需要办理进口机电证
确认是否属于需要CCIC/装运前检验检疫证书
确认进口设备相关HS
确认是否有价格依据
准备相关资料后在安排发运
进口机电产品许可证/机电证相关:
一、机电产品进口应由最终用户提出申请。进口单位申请《自动进口许可证》,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机电产品进口申请表(系统填写后打印盖章)。
(二)进口用户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货物进口合同复印件;
(四)属于委托代理进口的,应当提交委托代理进口协议;
(五)如属于下列情况的,还应提供以下材料:
1、进口国家实行强制性认证的机电产品的,应提供《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或《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
2、投资项目下进口机电产品的,应提供项目投资主管机构出具的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文件(复印件);
3、进口旧机电产品的,应提供检验机构出具的装运前报告;
4、进口旧机电产品用于翻新(含再制造,下同)的,应提供可从事翻新业务的相关证明材料;
5、进口采用国际招标方式采购的机电产品,应提供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中标通知书;
6、进口医疗器械类机电产品的,应提供有效的进口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和进口单位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7、进口数控机床类机电产品的,应提供《进口数控机床技术参数表》(盖章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