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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货总量:20 柜
- 发货期限: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3 天内发货
- 所在地:天津
日本韩国化妆品及化妆品原料天津港进口报关清关送货上门
化妆品进口报关要准备以下材料:
1.取得化妆品进口许可证批文,此批文需在北京食品药品监督办理。
2.在进口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取得中文标签备案。
3.准备资料报检取得通关单,然后取关。
4.报关通过缴税之后在商检局领取CIQ方可上架销售。
报关手续
收货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外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中英文标签,箱单、合同、通关单
、付汇证明、提单、提货单、原产地证、卫生证书、灌装日期等。
化妆品的进口流程如下:
1.化妆品食品药品监督备案凭证(批文)(发货前办理
)
2.化妆品港口信息备案(发货前办理)
3.准备单证(贵司提供)
4.发货到港(贵司安排或我司安排)
5.换单(我司操作)
6.报检
7.报关
8.交税
9.海关放行
10.商检查验/中文标签审核备案
11.加贴中文标签
12.抽样检测
13.放行送货
14.出具入境检验检疫证明
提交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前需要提供的内容:
进口化妆品,境外厂商或者进口单位向监督司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供下列材料:
(1)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2)产品成分目录、限用物质含量
(3)产品质量标准
(4)产品在生产国(或地区)允许生产和销售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5)产品在其他国家(或地区)注册和允许销售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6)产品在生产国(或地区)和其他国家(或地区)通过生产、注册、销售审查的有关检测报告(复印件,附中文翻译)
(7)产品标签、使用说明书正式样本
(8)完整包装产品样品
1.在生产国或原产国开具的自由销售证明原件
2.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的安全控制要求
3.产品安全风险物质的评估材料
4.生产工艺和简图(指特殊类产品)
5.功效成分及其使用依据科学文献资料(指育发、健美、类产品)
6.企业之间的委托加工协议,被委托企业的良好生产规范证明。(仅指委托加工的情况需要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