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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讨债公司之财务纠纷处理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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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地:浙江 台州市 | 归属行业:咨询

品牌:宁波天豹讨债公司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联系人: 袁经理

手机:15957976780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万达广场A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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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讨债公司之财务纠纷处理服务项目-宁波天豹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宁波讨债公司专业提供各类讨账、要账、追账、三角账服务。《财产纠纷》共有18个部分,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农民对土地的几种特殊使用”、“土地承包与家庭关系变化”等。


   财产损害赔偿既有因违约引起的财产损害赔偿,也有因侵权引起的财产损害赔偿,本章主要介绍因侵权引起的民间财产损害赔偿。所谓侵权行为,通常是指行为人对受法律保护的权益实施侵害,并对造成的后果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侵权行为的构成一般要符合以下四要素:

   (1)侵权行为是违法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2)侵权行为造成了损害结果,包括经济利益的损失和精神利益的损失等。

   (3)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4)侵权行为一般是基于过错而实施的行为,即以行为人具有主观过错为要件;但是如果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没有过错但造成他人损失的行为人也有可能承担侵权责任。

侵权行为根据侵权构成上是否以过错为要件,可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根据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可分为作为的侵权行为和不作为的侵权行为;根据侵权行为主体的多少,可分为单独侵权行为和共同侵权行为;根据侵害对象的不同,可分为侵害财产权的侵权行为和侵害人身权的侵权行为。

侵害财产权的侵权行为是指侵害国家的、集体的或公民个人财产所有权及其他物权的行为。侵害财产包括侵占财产和损坏财产两种情况,前者是指行为人不法占有他人财产;后者是指行为人侵害他人财产权利并造成财产损失。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侵占财产的行为人首先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的,应当折价赔偿;损坏财产的行为人,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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